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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口罩佩戴专项整治行动】口罩佩戴非小事,检察建议助落实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2月1日部署开展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人民群众对此纷纷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通过立法的形式,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要求加以明确规定。该法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在规定实施后,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安排检察干警针对人流量相对密集的凤山镇东大路、南大路、司前街、罗川中路餐饮业集中区域进行全方位摸排,发现大多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但部分中式餐饮店、西式快餐店、烘焙店也存在部分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未规范佩戴口罩,也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情形。

作为餐饮行业人员,一定要树牢卫生保障意识。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客人越多,心中越是要绷紧这根弦。虽然戴口罩在工作时会有些许不便,但带来的是更好的卫生环境,换来的是更多的顾客好评。”面对店家的疑惑与不解,检察干警耐心地解释道。

检查后,罗源县还主动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2月4日,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将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铭记在心、落到实处,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争做平安罗源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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