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件27人,主要类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件9人,滥伐林木案3件3人,非法采矿案4件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件5人。持续践行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引导涉案人员补植复绿58.3亩、增殖放流4.5万尾鱼苗。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25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挽回国家损失12.39万元。
2020年12月1号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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