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的安全关系着公共安全,电缆是重要的电力设施,是安全运输电力的有效保证。盗卖电缆牟利,获取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吴某某因生活拮据便共同合谋多次前往福建省罗源县钢铁厂旧员工宿舍楼内窃取铜芯电缆线,涉案电缆共计价值约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吴某某通过无防盗网的窗户进入宿舍楼,选择已停电的宿舍楼作为目标,两人轮流将宿舍楼下的电缆线剪断后装车,随即出售给郑某某、张某某等4人共同经营的废品店。废品店经营者郑某某、张某某等人为牟取利益,明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吴某某所出售的电缆线系盗窃所得,仍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多次收购二人所盗赃物,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3年5月,经审查,罗源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吴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等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