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罗源县检察院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养老服务、妇女儿童救助等方面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从打击犯罪、河道防洪、生态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四大检察”一体综合履职,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持续做实做强检察为民,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温暖民心
聚焦养老机构监管问题。凝聚合力推动行业治理,连续推出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两项机制,促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人文关怀,积极摸排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等重点救助人群,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依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5件,促成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解赔偿87万元,支持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29万元。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检察建议形式,促推相关部门就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租赁车辆以及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28人;依法批准逮捕219人,提起公诉37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17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1人,“黄赌毒”犯罪53人。依法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7·17”缅北电诈系列案件,现已批准逮捕10人、起诉10人,有力震慑犯罪。
推动筑牢民生安全防线。构建“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全方位调查和多机制融合模式,成功办理一起督促拆除违建加高水坝案件,推动解决历时7年的水行政管理难题,消除下游村镇安全隐患。针对“红火蚁”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综合运用田野调查、快速反应、磋商互动等办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防控职责,引导群众参与,形成共治局面。针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督促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协同举办系列宣教活动,促进提升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2件。办理行政机关违法活动监督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52件,提出检察意见15件,促进不起诉案件涉案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在办理一起零售商违规发布烟草广告案件中,主动与职能部门磋商沟通,及时防范化解潜在的“过罚失当”行政争议。
积极做精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公益、督促、协同”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密切跟进社会治理新动向,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1份,诉前到期整改率达100%。针对松山镇一处违法填海的历史遗留问题,促成行政机关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及时拆除涉案违法填海构筑物。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题活动,督促整治废品回收站无证违规作业现象及特种作业安全隐患,相关经验被市检察院推广。
版权所有: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公安备案号:35012302000128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中文域名备案号:闽ICP备2024042385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